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袁海青 路治欧/文图
(投诉人朱女士接受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采访)
日前,郑州市朱女士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投诉称,她使用一款名为斑美娜的美容产品祛斑,结果皮肤角质层受损严重,出现返黑、发红、易过敏等症状,经长时间修复后仍然不敢见光,出门必须戴口罩和帽子。尽管如此,销售商不仅没有赔偿其损失的意向,而且拒绝退还其消费账户剩余的12000多元。
记者调查发现,朱女士的情况并非孤例,投诉所涉斑美娜部分产品上市前未按规定备案,实际生产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初始】
为花更少钱祛斑,当上斑美娜加盟商
郑州朱女士是格外追求完美的女人,很在意双眼眼角下部晒出来的不大的两块斑及出现的色脱,便留心祛斑的相关信息。
2018年前后,她在一家平台在看到一款斑美娜美容产品的信息,便通过上面的电话联系到上海斑美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朱女士说,她本想着跑一趟上海把脸上的斑去掉就行了,但是该公司表示“消费者需要原价购买,而加盟商只需要五折”,并鼓励她成为加盟商。如此,既可以长期以更低价位使用产品,如果祛斑效果不错的话,开个美容院也能赚钱,这让她很是心动。
于是,她决定加盟,并参加了两期两天的培训。所谓加盟,就是掏36800元购买斑美娜产品,且不必一次性购买,而是存入斑美娜公司的美容产品购买平台按需消费。
【变故】
祛斑不成反“毁容”,赔了夫人又折兵
“刚开始是我自己用(斑美娜产品),想等见效后再给顾客做。但是,一个顾客因为要去外地见老公,等不及,非要当时做。”朱女士说。
当时,她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美容院,想借斑美娜祛斑赚点钱。谁知道,赔了夫人又折兵。
朱女士用过斑美娜的祛斑产品后,皮肤很快脱皮,但是并未焕发新颜,而是满脸发红,接着发黑,“整个脸都是黑的”,再后来就开始返斑,“原来没有的斑,用过产品之后大片片地返出来了好多,鼻翼两侧都出现了斑”。她不敢再用斑美娜产品,去江西一家医院去治疗,前后花了3万多。一两年过去了,她的皮肤角质层仍然很薄,“现在满脸全都是红血丝”。
春节前,记者第一次见到她时,朱女士全副武装。她说:“我的脸还不敢见光,不能见紫外线,就像现在这个太阳,我出门必须戴口罩、帽子。”
(斑美娜技术群里的毁容反映)
她的顾客用过产品后很快也出现与她类似的情况,于是找上门要求赔偿。无奈之下,她不仅把顾客的治疗费全部退了,又赔了1万多块钱。
【无奈】
盲信加盟政策,轻信“无效退款”承诺
据朱女士称,她参加过3次“斑美娜无痛祛斑技术暨皮肤管理技术培训会”。每一次,都是签约加盟、培训学习这一流程,气氛搞得特别振奋人心。
(斑美娜公司制作的H5涉嫌虚假宣传)
最终,朱女士无奈地发现,加盟时保证的大数据推荐店面、扶持店面等都没有实现,“后期什么都没有做到”,而且把自己的脸也给毁容了。
斑10年不反弹、无效退款保障。不过,朱女士在“毁容”后联系公司高层退货,公司拒不给退,要求公司退还剩余的12000多元也无果。
对类似要求退还账户余款的客户,公司客服在微信群里公开回应:“钱还在你账户里”,你可以消费呀。
【律师】
涉嫌虚假宣传,应履行承诺、赔偿损失
根据斑美那公司制作的H5和宣传册显示,其历经6年研发、4年临床实践、3万例案例验证,打破斑是无法根治的瓶颈,一次性根除浅表层斑,全球首家实现无痛祛斑,产品不含铅汞激素,签约祛斑10年不反弹无效退款保障,是医学祛斑终点站……
是否经过多年研发和临床实践、有没有那么多案例验证、算不算“全球首家”,记者均无法证实。
但是,根据朱女士委托检测单位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斑美娜黄褐斑提取液、细胞分解液、真皮斑提取液3种产品均含有铅汞成分。这证实斑美那公司宣称的“产品不含铅汞激素”是一句谎言。
朱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
(朱女士祛斑前无美颜照片和祛斑后照片)
常居上海的新乡人郭女士向记者表示:“我用斑美娜祛斑后返黑了,没斑的地方只要药水点过也发黑了,朋友们都说我毁容了,老公差点因此和我离婚,后来花了十几万修复。”西安、成都等地斑美娜使用者也反映:“现在毁容了,做了比没做之前还严重。”
另外,斑美那公司宣传中提及的斑美那医生崔亚鹏、赵文凤、颜冬艳等均来自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不久前,因“医生崔某主刀隆胸致女子十级伤残”事件,吉安市吉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该民营医院不能继续使用“人民医院”名称,并对该院的医疗行为和医护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成永表示,根据现有资料,上海斑美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应履行承诺、赔偿客户“毁容”损失,消费者和加盟商也应进一步搜集产品质量方面的证据,寻找真相,用法律维权。
(采用的产品)
【纵深】
涉及产品未按规定备案,生产企业“失联”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家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入市场前都需要进行备案。
但是,记者经国家药品监管局的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朱女士送检的三种产品既没有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也没有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信息中。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自2014年6月30日起,委托生产的化妆品产品上市前,委托双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备案信息,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未经备案不得销售。
记者从国务院客户端APP上进行化妆品查询,朱女士所使用的斑美娜俏龄舒颜冻干粉,委托生产企业为上海斑美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企业为广州伟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标签信息备案编号为沪G妆网备字2017016461,已于2017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备案,但未查询到该款产品在广东省备案的记录。
同时,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广州伟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0日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朱女士提供的部分产品,是由斑美那公司委托给广州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公司也有异常:2017年5月9日和2017年6月16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和白云区食药监局分别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处罚理由分别为: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面膜、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调查期间,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到上海斑美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手机号,想就斑美娜相关产品宣传与实际不符、投诉人退款问题进行深入了解。但遗憾的是,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尝试拨打了该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始终显示无人接听。
记者还以咨询斑美娜化妆品业务为由,拨打了其招商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随后会有招商专员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前,仍旧未有对接和回复。
目前,朱女士已向12315投诉维权,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